笔趣阁 - 其他小说 - 金嘉轩去了哪里在线阅读 - 第14节

第14节

袁丁过去把他当场拿下,到亮处一看,是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。
  他晕头转向地说:“我……我是过路的,警察同志,我就是个过路的。”
  金旭道:“那你跑什么?”
  他说:“我以为……你们是坏人。”
  金旭可笑道:“那怎么又知道我们是警察同志了?”
  那人支支吾吾,颠三倒四地替自己辩解,愈发显得可疑。
  由袁丁押着,三人把他带去了贾鹏飞家门外。
  越少人进入现场越有利于线索的保存,金旭就在门口叫栗杰出来。
  应该是进展不顺利,栗杰满脸暴躁。
  金旭把人交给他,说:“不知道什么人,在那边偷偷摸摸张望……”
  还没说完,栗杰就眼睛一亮,目如鹰隼地打量那人,道:“白天咱们见过面,你说你和贾鹏飞不熟。”
  那人有点害怕栗杰,刚才那车轱辘话也不敢说了。
  “这回想好了再说。”栗杰提溜着他的领子,提着他去边上问话。
  “看来有戏。”金旭道,“真有问题的人,熬不过我师父第二轮问话。”
  尚扬乐观道:“这也许还真是个突破口。”
  金旭道:“让他先问着,咱们了解这边什么情况。”
  他把在院子里取证的另外一个刑警叫了出来,打听今天的进展。
  贾鹏飞的家被刑警们查找了个底朝天,刑警们还走访了不少村民。
  线索嘛,也是有的。
  杀死贾鹏飞的凶器确认就是那把锄头,锄头上留有刘卫东的指纹。
  贾鹏飞的面包车就停在自家院子里,监控里接走刘卫东的那辆车用的假牌照,还在车上挂着。
  有村民在今年夏天的某个夜晚看见过,刘卫东被贾鹏飞开车带回来,并在贾家吃饭喝酒到半夜,这和贾鹏飞的老婆所说一致。
  事发之后,贾鹏飞的手机一直都找不到。最后还是要感谢邻居家的小孩。
  手机被砸花了屏幕,机身也被砸得弯曲,被丢在邻居家门内的水缸里,农村各家大门日常都会敞开着,极有可能是凶手趁门口没人,随手扔了进去。
  那水缸里不是食用水,是接雨水雪水,春夏季会拿来浇院子里小菜地,这季节没种菜,轻易不会有人去注意那破水缸。今天警察来村子里调查,邻居大人关着门不让孩子出来看热闹怕惹事,小孩被圈着无聊,扒着缸边玩,这才发现了手机。
  只是不知道手机里的数据还能不能恢复。
  仍旧存疑之处,也有很多。
  村干部和邻居,乃至贾鹏飞的老婆,居然没有一个人能说得清楚,贾鹏飞究竟在城里打的什么工,每过一段时间他就会以要去打工为理由,离家个把月。
  别人问起,他有时候说他在卖房子,有时候又说他在工地当包工头,有时候还会胡说八道讲自己在拉皮条,听起来统统是像在吹牛逼,根本没什么人信他。
  他老婆常年被家暴,更是对他的事不敢管不敢问。
  但据村干部介绍,这家伙虽然没钱盖新房子,却有钱抽几十块的烟、喝上百块的酒,村里商店的贵价蔬菜、肉类和新鲜水果,他也是出了名的舍得买,花钱异常大手大脚。
  关于他常使用现金的习惯,也在村民间得到了佐证。
  同时他老婆也说,每次他从外面回家,都会带不少现金,具体有多少她也不知道,上万块总是有的。贾鹏飞对她和孩子都不大方,只乐意把钱花在他自己身上,放钱的柜子整天都上着一把大锁。
  刑警们打开了她所说的那个柜子,里面有两万多块现金,全是百元面值。
  向金副局汇报完情况,那位刑警又回院子里去。
  他们正在对那辆面包车进行三百六十度的查验,希望能找出点什么蛛丝马迹。
  金旭道:“你要进去看看情况吗?我去拿手套和鞋套。”
  “算了,我不会比经验丰富的刑警们更细心专业,进去也就是看个热闹。”这点自知之明尚扬还是有的,又想了想,说,“其实到现在仍然还不能确定,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。”
  贾鹏飞的尸身有斗殴伤,死前和别人打过架,对方极有可能是凶手,但他家里完全没有留下打斗过的痕迹。
  袁丁道:“也许是凶手把现场收拾过一遍,痕迹都处理掉了?”
  金旭道:“不会,农村的现场环境和城市单元房是两回事,如果凶手想要把痕迹掩盖,只会欲盖弥彰,会更容易被发现。”
  尚扬赞同道:“有道理。”
  “贾鹏飞死亡离现在还没几天,这几天里村里没有陌生车辆来过,如果贾鹏飞是死在家里,凶手怎么把他运出去?”金旭点出了核心问题。
  “确实,总不能背着尸体出去吧,那也会被村民注意到。”尚扬道。
  袁丁又猜测:“如果是半夜里,等村民都睡了,他把车停在村外,然后背着贾鹏飞的尸体从村里出去。”
  他这么一想,当即毛骨悚然,大半夜里,一个人背着尸体,从这伸手不见五指的村庄深处,一路黑漆漆地走出去……这也太可怕了。
  所幸金旭很快否定了他这个猜想,说:“应当也不会,从村里出去只有一条路,要经过咱们刚才停车的地方,那里有监控,带红外功能的,夜里也会被拍到。”
  尚扬也说:“要是从四周其他小路出村,基本都要穿过农田,贾鹏飞再怎么也有七八十公斤,背着他走一段平路还勉强说得过去,走田间小道绕那么远,能做到的人太少了。”
  这时栗杰问完了话,又提溜着那人过来,把人交给另外一个刑警,让去给他做一份正式笔录。
  栗杰明显神清气爽了不少,看来那人确实不是个路人甲,还真被栗杰问到了有用的信息。
  “他是贾鹏飞的什么人吗?”金旭问。
  “沾点亲戚,该叫贾鹏飞表哥。”栗杰道,一个村子里的原住居民,多少沾亲带故一些。
  尚扬道:“他都交代什么了?”
  栗杰说:“交代说,他给他表哥打过一次工,知道表哥死了,心里害怕,想来跟警察自首,又害怕被抓。”
  尚扬和金旭面露疑惑,袁丁按捺不住也问:“他给贾鹏飞打什么工?贾鹏飞自己究竟靠什么为生啊?”
  “等下细说。”栗杰没直接回答他,反问道,“你们查刘卫东,都发现了什么?”
  金旭道:“除了中午电话里说的,他和贾鹏飞合伙骗财骗色,下午在他常去的棋牌室,和他家里,分别发现了一些东西。”
  他把刘卫东和贾鹏飞早就认识,刘卫东在家里烧纸钱的事,对栗杰讲了讲。
  “烧纸钱?”栗杰略一想,道,“那这就都能连上了。”
  刚才那个被尚扬一招放倒的年轻人,是本村的村民,和贾鹏飞沾了远亲。
  他不好好学习早早辍了学,进工厂在流水线上了几个月班,实在太辛苦了不想干,跑回了家里来,啃老觉得丢脸,出去干活又嫌累,羡慕贾鹏飞一年就出门几次,轻轻松松还那么有钱。
  他跑去找这表哥,想让带他一起也赚点轻松钱。
  贾鹏飞刚开始不愿意,后来因为缺帮手,还是带他一起了。
  “缺什么帮手?”尚扬奇怪道,“一个辍学高中生,能帮到他什么?”
  栗杰道:“不需要什么专业技能,体力活,盗墓挖坟,胆子够大就行。”
  尚扬:“???”
  袁丁:“???”
  这画风不对!怎么混进了盗墓元素?!
  金旭比他俩了解当地情况,马上明白了,对他俩解释道:“不是你们想的那种盗墓,是掘坟盗女尸。”
  尚扬:“……”
  袁丁还没懂,迷茫地问:“盗女尸干什么?”
  尚扬却是听说过这些的,只是刚才没朝这边想,说:“配阴亲。”
  在有些落后地区,未婚或无伴侣的男性去世以后,死者的家里人希望给死者找个也去世了的配偶,迷信思想,意在阴间能有个伴。
  如果同时期也有去世的女性,那就是有缘分了,双方正好结个阴婚。
  但不一定就那么巧,刚好就也有适龄女性去世。
  于是就诞生了女尸市场,有了购买需求,自然就有专干这个的卖方。
  相比较来说,好一点的情况是在中间牵线,相当于媒人,介绍适合的死者女给死者男的家里人,专业的还要看八字合不合,有没有儿孙福……什么?死了就不生了?谁说的,大鬼生小鬼,去了阴间也要繁衍的!不生怎么行?花钱费力娶鬼妻,当然是为了延续香火!
  ——手动狗头。
  更恶劣的就是盗窃女尸,掘开别人家的坟,把女性死者的尸骨挖出来,转卖给那些需要配阴婚的人家。
  贾鹏飞这些年在外所谓的“打工”,就是哪里有女尸需求,他就出门去“上班”,根据“客户”需求,选定合适的坟冢,盗出女尸来售卖给“客户”,一次成交额从几千块到十几万块不等,尸体越新鲜越值钱,而新鲜尸体中,越漂亮越值钱。
  刚才那个小表弟,跟着贾鹏飞挖过一次坟,是位已经入土好几年的老太太,成交额八千块,贾鹏飞很大方地给了小表弟一千。
  这种事太缺德,落网就有牢狱之灾,贾鹏飞对身边的人瞒得死死的,之所以带那小表弟,是因为他那段时间肉吃多了,犯了痛风病,刚好接到“客户”购买女尸的“订单”,自己挖不了坟怕钱打了水漂,才不得已找了个小表弟帮忙,并且在苦力钱外多给了点封口费。
  袁丁听得目瞪口呆。
  “以前在别的省见过这种案子,有个为了卖新鲜女尸而杀害了好几位女性的案例,简直就是丧心病狂。”尚扬问金旭和栗杰,“你们白原丢失女尸的相关报案,以前多吗?”
  栗杰没回答,谨慎地看看金旭,多少有点怕在尚扬面前说错话。
  金旭道:“原北分局辖区里没有,听说县区偶尔会发生,但也不多。”
  栗杰这才道:“这种案子有特殊性,有的家属觉得被挖坟很丢人,不愿去报警,有的受害人家属还会找盗墓贼私了,出钱再把尸体买回去。”
  尚扬道:“如果刘卫东就是贾鹏飞盗女尸的同伙,因为分赃不均而痛下杀手,动机就有了。”
  “不对啊,”袁丁道,“贾鹏飞痛风的时候,找的是小表弟去帮忙,如果刘卫东是同伙,他直接叫刘卫东去挖坟不就行了?”
  栗杰道:“小表弟说,贾鹏飞跟他提到自己曾经有个帮手,是隔壁省人,干了几票以后不想干了,回了老家,他没帮手只好自己一个人挖,这不像是在说刘卫东。”
  “我还是倾向于认为他俩是盗尸同伙,”尚扬不太确定这个想法,在栗杰这老刑警面前班门弄斧,也缺了点底气,说,“我猜……刘卫东在家里烧纸钱,祭奠的很可能就是被他们盗取尸身的某位女性。”
  他说话时,金旭看着他,眼神专注,在听他说完后,便道:“我同意这个推测。”
  袁丁在拍马屁一事上恐落人后,忙道:“我也站我们主任。”
  尚扬:“……”
  栗杰笑起来,说:“好吧,那我也站一下这队。”
  尚扬服气道:“栗队,你也跟着一起嘲讽我,没这必要吧?”
  “没有嘲讽你的意思,”栗杰一本正经道,“我这是相信徒弟的眼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