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二百六十章 你再说我没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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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啪嗒!” 时钟的指针,刚刚指向十二,林北就从床上笔直的坐了起来。 不多不少。 正好是凌晨四点。 也许是穿衣服的动作稍微大了一点。 睡在隔壁床的哈利,半梦半醒的揉着眼睛:“表哥,你为什么会这么喜欢跑步啊?睡懒觉难道不舒服吗?” “睡懒觉当然舒服。” 林北淡淡一笑,捏着身上的肥肉:“可是没办法,表哥要减肥啊!” “减肥吗?唔……好像也是。”哈利半梦半醒的嘟囔:“表哥你太胖了,是要减肥。” 林北笑着摇摇头。 不再理会睡迷糊了的哈利,迈步冲出家门,顺着公路,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夸张速度,一路狂奔。 路边的景色。 就好像流水一样从身边划过。 林北能清楚地感受到:他的力量,正随着奔跑一点一滴的增加。 哈利刚刚问他。 为什么这么喜欢跑步。 没错,他为了减肥而跑步是真的。 可是…… 这只是其中一个目的。 他跑步,可不单单只是为了减肥! “打开系统面板!” “叮!” 人物:林北。 当前世界质量差:一千亿。 穿越时间:第七天。 “舔狗小统。” “以正常成年男人的身体素质为单位1,计算出我穿越到这个世界,第一天的身体状态。” “是!” 舔狗小统点点头,很快就按照林北的的要求,修改系统面板,给出了答案: 0.2! 没错! 林北第一天到哈利波特的世界时,身体素质,只有一个成年男人的五分之一。 至于为什么会这么低。 主要,有两个原因! 第一,自然是他的年纪。 他今年才刚刚十一岁。 身体素质,自然不如成年男人。 不过…… 按理来说。 一个正常的十一岁孩子。 怎么也该有一个0.3,0.4。 0.2,再怎么说,也低了一些。 所以…… 第二个原因,就是肥胖。 肥胖,虽然给他增添了一点力气,却在全方位的身体素质上拉了后腿。 所以…… 林北没有骗哈利。 他是真的要减肥! 不过…… 除了减肥之外。 他跑步的第二重目的。 “舔狗小统,把我现在的身体素质,也以正常成年男人为单位一,计算出来。” “是!” 舔狗小统自从在fate世界被林北折服之后,再也没有二心,一心辅佐林北。 给出地数据是: 2! 没错。 只跑了短短七天。 林北的身体素质,翻了整整十倍,拥有了正常成年男人的两倍体能。 当然了! 正常的跑步,锻炼。 不可能有如此夸张的效果。 可是…… 大家不要忘了! 林北这一路走来。 收到为数不多的钻石宝箱里,头一个,就是琦玉的无限成长天赋。 一千亿倍。 是一个很微妙的数字! 它既不像寄生兽世界,恐怖的一万亿倍,直接将林北的细胞湮灭,致使林北根本来不及锻炼。 让细胞变强。 也不像动物狂想曲世界,只有一万倍,林北直接无敌,根本不需要锻炼。 所以说…… 一千亿倍。 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数字。 恰好让林北变成普通人,却又不至于,让林北生命崩溃,疲于奔命。 有时间。 用训练方式变强! 也正因为如此…… 林北才能在七天之内,变强十倍。 当然了! 要不是因为这个世界,跟“诸天”大世界,终究还是有一千亿倍的质量差。 林北怀疑。 这个数字,可能会更加夸张! 毕竟…… 想当初在一拳世界。 他可是一天虎级,两天鬼级,三天龙级,四天神级,第五天一拳灭神。 七天变强十倍。 已经算是慢的了! 不过…… 你以为,可以锻炼变强,就是林北这么喜欢跑步的秘密了吗? 天真! 这只是第二重目标罢了。 第三重目标…… “你来啦!” 站在朝阳的微光中。 少女蓬松的亚麻色的长发和褐色瞳孔,全都被染成了绚烂的金色。 赫敏! 或者说…… 亿万少年的初恋情人。 艾玛·沃特森! 说实话。 艾玛·沃特森扮演的赫敏,不愧女神之名,饶是林北见惯了美人。 每次一看到这位。 也还是会由衷的在心中赞叹:“嘿,这小娘们,长的真是嘿……” 咳咳! 说错了,重来。 每次,林北一看到这位,都会由衷的感叹:真可谓是聘聘袅袅十三余,豆蔻梢头二月初,春风十里扬州路,卷上珠帘总不如。 咳咳! 拽文结束。 咱们书归正传。 众所周知…… 林北是天字第一号老实人,美女什么的,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。 “嗯!” 舔狗小统赞同的点头,然后在系统里小声bb:你向来都是放在床上! “多嘴!” 在系统空间里,教训过舔狗小统,林北顺手,绝对是顺手,从系统空间里,拿出了一瓶恰好,绝对是恰好,赫敏喜欢喝的菠萝口味运动饮料。 我知道。 看到这…… 有很多人肯定会觉得。 林北他变了,他不在是那个又高冷,又英俊的男神,变成舔狗了! 如果。 你真这么想…… 那我只能说: 你实在是太天真,太稚嫩了,我罚你,返回第一章,重头重看。 好好复习一下“林北”学! 因为…… 一接过饮料,赫敏就红着脸,十分有礼貌的朝林北轻轻点头: “谢谢!” “叮!” “收到赫敏的暖心感谢,获得青铜礼盒一只,打开青铜礼盒,获得小熊内内一条!” “小熊内内?” 林北不禁微微一怔,在心中的大喊一声:我青回,这都多久没见过这么少女的东西了? 凯沙,纲手,莫甘娜,这一路上遇到的女人,可都不是会穿小熊的单纯角色。 不得不说…… 青春少女的味道,还真有点怀念! 当然了。 这都是林北的内心想法。 现实中…… 林北只是淡淡一笑: “走吧,咱们该跑步了!” “嗯!” 赫敏点点头,也迈开步子,跟林北一起,沿着伦敦的花园街道晨跑。 其实…… 林北跟赫敏认识,也是机缘巧合,在前几天晨跑的时候认识的。 赫敏从小就养成习惯,每天早起晨跑,去伦敦的中央公园看书。 于是…… 在林北的刻意结交下。 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,每天一起床,就要一起出发的pao(跑)友。 在这期间…… 林北自然是没少刷赫敏的好感度,带一瓶运动饮料什么的,不过是日常罢了。 也因此。 收获了赫敏不少谢谢和谢礼。 只可惜…… 一直到今天,他终究也没能把赫敏身上最有价值的魔法师天赋刷出来。 要知道…… 赫敏的魔法天赋。 可比哈利要强多了! 这一点,无论是在原著,还是电影,乃至同人里,都表现的清清楚楚。 就说一点。 赫敏在六年级的时候,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无声咒,既不需要念出咒语。 即可施咒。 而能否无声施咒。 其实是检验巫师强大的分水岭! 你可以简单想象一下。 两个巫师战斗。 一个还没施咒,就先把自己接下来要施展什么咒语给喊了出来,让对方有所防备。 另一个。 则挥一挥魔杖。 就直接施展了魔咒,直到死,你可能都不知道他施展了什么咒语。 这两者的差距,会有多大? 如果还不能理解。 简单解释一下: 斗地主,玩过吧? 不会无声施咒的魔法师,就好像是明着牌,在跟别人玩斗地主。 一个明牌,一个不明牌。 你说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会有多大? 不会无声施咒。 就好像露着底裤跟别人战斗! 而让人感动的是…… 救世主哈利。 一辈子都没能把裤子穿上! 甚至在他跟伏地魔最后一战的时候,都是把底裤顶在头上,扯着嗓子喊的: 除你武器! 说老实话。 要不是他身上有主角光环(伏地魔的灵魂碎片,相当于伏地魔杀了自己),他早就死了。 所以说…… 如果能选择的话,林北更想要美少女赫敏的魔法天赋,而不是哈利的。 不过…… 没办法。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! 主角哈利的魔法天赋,勉强凑合吧! “?” 哈利:我想打人! ………… 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,林北和赫敏总觉得,好像还没跑多久的功夫,伦敦的中央公园就到了。 而到这。 也就意味着。 林北跟赫敏也就该分手了。 因为,赫敏要留在中央公园看书,而林北要去跑完剩下的三十公里。 按照惯例…… 应该是这样! 可这次,赫敏却没有直接跟林北说再见,而是站住了脚,面色有些暗淡:“林北,你还要继续跑吗?” “嗯。” 林北淡淡一笑,若有所指:“我的路还没走完,自然要继续跑下去!” 然而…… 心情复杂的赫敏。 却没能听出林北话中地深意。 因为…… 她有些遗憾。 这两天相处下来,她发现,林北虽然有点胖,但真的是一个很棒的人! 无论是性格,还是涵养,乃至于知识,都可以称的上是良师益友,谦谦君子! 简单点来说…… 林北是一个有着独特人格魅力的少年,她很享受这几天的相处! 只可惜…… 老话说的好。 快乐的时光总是这么短暂。 “林北,你明天,可能就看不到我了,今天是我最后一天晨跑了!” 听到这话。 林北没什么意外。 因为,霍格沃兹马上就要开学了,类似的话,哈利那个傻小子,昨天就跟他说过了。 不过…… 让林北没想到地是。 赫敏犹豫了一下,竟然红着脸,轻咬着嘴唇:“今天,你要不要留下来,跟我一起在公园看书?” “……” 林北微微一怔:这是什么情况?我这是被撩了吗?被一个十一岁的小萝莉? 不得不说。 一起看书这撩法,可太纯情了! 不过…… 说老实话。 林北意外的还真心动了。 果然…… 越是渣男。 就越得意纯情小女生吗? 只不过…… “今天就算了吧。” 林北最终还是拒绝了赫敏。 听到这话,赫敏小脸顿时煞白,她没想到,自己第一次向男生发出邀请就遭到了挫折。 林北…… 有喜欢的人了吗? 可还不等她开始难过…… 林北就笑着接着说道:“因为我觉得,我们以后,还有很多机会在一起看书!” 听到这话,赫敏立马就涨红了脸,她没想到,林北说话竟然如此的峰回路转。 而且…… 这是什么意思? 另类的向她告白吗? 可突然…… “……” 赫敏微微一怔,急迫的伸手:“林北,你不明白,我接下来会去一个很远的地方,我们可能很久……” 话刚说到一半。 赫敏就呆呆的愣住了。 因为…… 有一双璀璨如星辰,深邃似宇宙般的眼睛,迷住了她的心魄。 “你,相信缘分吗?” “缘,分?” 1990年,十几岁的小丫头,哪里听到这这么唯美,浪漫的字眼。 下意识的呆呆的点头。 “我也信!” 林北淡淡一笑:“我相信,无论有多远,缘分终归让我们再相聚。” “……” 呆了,痴了。 赫敏整个人都被迷晕了。 好家伙,1990年,是多么朴素的一个年代,更别说她只有十几岁。 哪里听到这么梦幻的情话? 说老实话…… 等她回过神来了。 她都不知道林北是什么时候走的。 ………… 离开中央公园,奔跑在一路向西的大路上,林北的老脸,稍微有一点红。 别说是林北了…… 就连一直在系统里,看惯林北撩妹,向来处变不惊的舔狗小统,这次都忍不住了: “老大。” “你这么干,我都替你脸红!” 说老实话。 你这么做,跟那些,拿金鱼,棒棒糖骗小萝莉的怪叔叔,有什么区别?” 听到这话,吹着晨风的林北,立马就冷静了下来,义正言辞的声明: “当然有区别!” 首先。 怪叔叔骗萝莉去吃棒棒糖, 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。 而且还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! 短则三年。 多则无期! 情节严重,引起社会舆论的,甚至可能会被杀一儆百,判处死刑! “……” 舔狗小统呆住了: 你干嘛说你自己? 你刚刚不就是在干这种事? “错!” 林北咧嘴呵呵一笑:“我骗萝莉吃棒棒糖这种行为,虽然很不道德。” 但是…… 并不违法! 因为…… 他现如今,一样未成年。 恰好适用,这条法律里的补充条款: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,无罪法条! 而且…… “不造谣不传谣。” “我林北可是正人君子,刷好感度,纯粹是为了后续从赫敏身上刷谢礼。” 骗萝莉吃棒棒糖什么的。 根本不存在! “?” 十五岁的亚丝娜,十二岁的西莉卡,以及十三岁的千仞雪纷纷发来问号: “你再说我没吃?”